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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团不同价”是否合理?

类别:旅游热榜 日期:2019-2-19 0:11:40 人气: 来源:

  原标题:“同团不同价”是否合理? 【案例】日前,某游客在我省一旅行社报名参加杭州西湖、乌镇、西溪湿地

  【案例】日前,某游客在我省一旅行社报名参加杭州西湖、乌镇、西溪湿地游,但是在同一团队中,有些游客的价格比该游客交纳的旅游团费低。参加了同样的旅游线,得到的旅游服务完全一致,为何“同团不同价”?旅程结束后,该游客到旅行社交涉,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团费的差价,并向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咨询投诉。

  该市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联系旅行社,要求旅行社调查核实、妥善处理。旅行社遂与游客达成和解,并退还其差价。

  【案例分析】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 《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以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游服务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旅行社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决定。在实际销售中,旅行社对服务价格实施动态调控,同一条旅游线,不同旅游企业由于采购成本、管理差异和销售阶段等因素,都会产生不同价格;同一家企业的同一条旅游线,在淡旺季节也会出现价格上下波动。同时,旅行社定价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交易,且不能因旅游者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

  从本案来看,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对旅游价格应该是了解认可的,该价格也未突破常规。旅游者对合同条款以及旅游价格的高低本身没有,对合同的履行和服务质量也没有,投诉主要集中在“同团不同价”上。可以看出,旅行社履行了合同义务,定价基本合理,不存在欺诈行为,也没有因为游客的年龄、职业增收费用,行程过程中也未发现其他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旅行社在这一投诉中并没有实际。

  尽管旅行社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但“同团不同价”打破了游客的心理平衡,从而容易导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一些“挑刺”和不配合等非行为,加大了旅行社对旅程管理的难度。因此,旅行社推出旅游线产品时,在价格制定和推销策略上应当尽量体现“公平”,减少价格波动幅度,并密切与游客的沟通,以避免无谓的旅游投诉,从而企业品牌形象。旅游部门、企业也应注重强化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工作。

  高粱地儿野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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