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8月17日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经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相关,并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11名履职监督失职失责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此前,经国家武汉生物公司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核查组核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管理不严格,对生产故障处置不当等问题;地方存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传导层层弱化等问题;地方监管部门存在日常监管不深入、行政处罚力度偏轻等问题。
依据相关调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局长邓小川(牵头工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政协常委曹敬兰(非中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原二级巡视员王元廷(2017年10月退休)严重处分;给予武汉市副市长龙良文、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局长姚彬严重、九把刀照片政务记大过处分。
同时,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局长艾力严重、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省参事室参事肖红(非中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省解聘其参事职务;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总队长金汉林严重、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严重、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时任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处长,现任武汉市蔡甸区政协副陈俊(非中员)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时任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现任江夏区统计局党组、局长尹于华严重、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此外,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还责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纠正对武汉生物公司的行政处罚;责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向省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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