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鑫实习生张政彬)伴随着市政集中供热的正式开始,今日起,32部供热咨询投诉热线小时不间断受理市民咨询、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凡投诉供热设施故障的,抢修人员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按照市政部门要求,供热单位接到对供热设施故障的投诉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热力主管道发生事故,自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须进入抢修现场,并在停热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和用户,并向供热监管中心书面报告。
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采暖期内各集中供热企业要确保集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为加快投诉处理进程,市政部门提醒,对供热质量问题的投诉,用户应首先向所在小区物业反映,其次向所在区域供热企业反映。产生纠纷的,可与所在区域热力企业联系,寻求解决。
如果用户、物业公司、热力企业三方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可向供热监管中心提出测温申请,监管中心将按序实地测量,出具室温测量结果,根据测量结果判定问题原因,划分责任,责令相关方改正。
如供热企业怠于解决或用户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根据所在区域进行投诉:城六区用户,可拨打监管中心投诉电线、;非城六区用户,可直接向所在区县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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