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淳律师指出,行的提法从法律上来说并不是个准确说法,它指的是旅行社或相关平台帮忙订机票订酒店等,行程完全是游客自行安排。跟团则是指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或出国(境)旅游时,采用组团旅游的模式,将多项服务内容打包出售。
选择行,景点、饮食、交通等都需要游客自己安排,且途中遇到语言不通、不认等情况也要游客自己解决,安全系数相对较低,但行程相对来说些。
乐淳律师说,选择跟团,由于游客的活动都包含在组团项目里,旅行社和导游负有安全提醒义务,发生纠纷的话,旅行社应承担责任。
无论项目是包含在团费里还是自费的,都跟赔偿额度关系不大,因为自费的大多也是导游推荐安排的,导游同样负有安全提醒义务。
当然,如果游客完全是在旅行社没有安排、导游没有推荐的情况下,擅自参加活动出了意外,那么旅行社的责任就小很多。
如果是包价,旅行社就应承担较高的合同义务,除了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外,旅行社还有告知游客安全须知、文明旅游规范等的义务,有些高风险的旅游项目,旅行社还应当对游客进行充分的特殊风险警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如果是代办服务,旅行社仅向游客提供单项旅游服务,如住宿、机票、船票、景点门票的代订或机场、车站的接送等,这种情形下,旅行社的责任范围要窄得多。
只要旅行社依游客的完成了代办业务,之后游客遇到被违约的情形,大部分情况下应属于游客与具体单位(如酒店、景点、航空公司等)之间的争议。
对于旅游途中的经营者违约或侵权行为,要尽量保留,如录音、等,在人身或财产遭受侵害时应及时报警。
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是游客权益的较好方式。保险所需的证明也要注意留下,比如航班延小米的乱情人生误,可以到航空公司开具航班延误证明,以作为保险理赔的。
乐淳律师说,不要便宜,注意堤防明显“零团费、负团费”的低价旅游产品。要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体力、应变能力等有认识,不要贸然参与高风险游玩项目,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游客自己要承担一定责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