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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四季度枣庄受理旅游投诉11件 涉及9家旅行社

类别:出境旅游 日期:2018-5-6 20:39:15 人气: 来源:

  大众网枣庄1月18日讯(记者 张乔阳)近日,枣庄市旅服委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枣庄市旅游质量公报。2017年10月至12月,共接到游客投诉11件,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下达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2017年10月至12月,共接到电线件,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受理11件,目前已全部结案。其中,受理的11件投诉中,10件为电线平台转办。被投诉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台儿庄区3件、滕州市3件、山亭区2件、薛城区2件、市中区1件。按照投诉对象划分,投诉景区7件,投诉旅行社4件。共为游客经济损失3180元。

  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的通知》(枣旅服字〔2017〕90号)安排,市旅游监察支队从各区(市)抽调1名执法,于12月25日至12月29日,对我市旅游市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22家旅行社,下达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3、枣庄九州国际旅行社,投诉电话未公示,旅游业务档案不规范,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委托证明书没有,有漏填项。

  3、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台儿庄闫浅营业部,未及时办理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门头所标示的营业部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不符。

  1、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峄城营业部,未公示旅游投诉电话,门头所标示的营业部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不符。

  2、枣庄市青檀旅行社,未公示旅游投诉电话,未悬挂营业执照,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用的老合同),旅行社业务档案不规范。

  1、枣庄中山青年旅行社薛城营业部,未在显著悬挂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证明,无山东嘉华国际旅行社薛城营业部的标识。

  2、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枣庄枣矿营业部,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漏填项,有的已签订的旅游合同未盖章。

  本次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涉旅企业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相关旅行社按要求整改,后期还会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则按程序进一步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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