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临近,不少市民已经开始行囊,做好了出境旅游的准备工作。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国庆您出境旅游,千万别在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上乱盖纪念章,以免使您的行程中途受阻。
几天前边检机关在办理旅客入境边检手续时,发现旅客张女士在她的《居民往来通行证》盖满了颜色各异、形状不同的旅游景点纪念章,经边检询问得知,原来张女士在赴台旅行时,每到一个旅游景点就在通行证上盖一个戳,以此记录自己此次行的足迹。为此,张小姐下次再去前,重新申领一本新的通行证,以免对其出入境造成影响。
无论是护照或是往来或港澳通行证,都是中国在境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边检机关或其他境外移民机关加盖印章具有严肃的法律意义。我国护照上的《注意事项》也明确“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转让、故意损毁”。
边检机关提醒,只要是在护照内页盖有纪念章、邮戳,都可能被国内外的边防检查部门视作私自涂改护照从而导致护照失效,因此个人切勿私自在此类证件上加盖纪念印章,以免影响到该证件的法律效力,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喜欢纪念戳的市民可以将章盖在明信片或旅行纪念本上。已经在护照上盖有纪念戳的市民重新申领。除了在护照上盖有纪念章影响出入境顺利外,面部与护片变化较大、护照染有墨汁或落水、缺损均可能影响正常出入境,市民应及时到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重新申领。
作者: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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