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咨询报名出境旅游团,因为工作原因无法成行能否退款。2月1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采访沈阳各大旅行社得知,虽然沈阳旅行社的出境合同使用的是国家统一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游客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金最高为总团费的90%
本来报名准备参加出境游旅游团,但因单位工作原因肯定去不成了,这团费可咋办?近日,有市民了这样的情形。2月1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与沈有出境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取得了联系。
据沈阳旅行社介绍,目前沈阳旅行社采用的出境合同是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统一下发的规范合同,即《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其中,合同第六章“违约责任”的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中: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称将帮客人把损失降到最小
众所周知,出境旅游费用大多价格不菲,尤其是欧洲游、澳新游、美国游等,有的团费每人高达2万多元。以“金牌法意瑞3国12日”(乘坐法航)为例,价格为21600元,如果严格按照这个合同执行,那么在出发前14日至7日,应按旅游费用总额15%,游客将损失3240元;在出发前6日至4日,按70%计算,损失15120元;在出发前3日至1日,按总额85%计算,损失在18360元。
针对这种情况,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沈阳市青年国际旅行社均表示,遇上这种已经报团的客人因工作特殊原因,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外容情”处理。
市青旅工作人员说:“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对客人予以退款,我们会尽量将客人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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